經費補助及項目
(一)經費補助及自籌款
1.申請補助者之自籌款項應不少於申請補助經費10%,並需提供佐證資料說明;以申請補助60萬元之計畫為例,申請補助團體自籌款項不得低於6萬元,實際補助金額由本會決定。
2.本計畫之自籌款項不得來自其他政府機關、學校或公營事業之獎(補)助,申請團體應提供書面承諾,如有虛偽不實應無條件返還本會補助款。
(二)補助基準
1.公益網站補助:每項申請計畫,本會補助金額上限為30萬元。
2.優質農業網站補助:每項申請計畫,本會補助金額上限為60萬元。
3.網路公益行動方案補助:每項申請計畫,本會補助金額上限為50萬元。
(三)補助項目及內容
1.公益網站補助及優質農業網站補助:補助計畫內容應包含網站的營運管理、建置設計、資料更新、內容加值、創新服務和功能規劃,或提出和電子化政府的各項服務介接及加值應用、提升民間公益網站的資訊應用服務,研提具體的網站改善及創新應用計畫。本計畫補助項目說明如下:
(1)網站建置部分,如網頁製作設計、網站營運、程式設計、無障礙網路環境建置、雙語網站建置…等。
(2)網站內容維運,如內容更新、網站創新服務、網站內容加值服務…等。
(3)人事行政費用:本會不補助任何人事行政費用。
(4)設備費:本會不補助任何軟硬體設備費用。
(5)宣傳費用:本會不補助任何宣傳費用。
2.網路公益行動方案補助:主要為補助結合網際網路應用的公益行動方案,並產製優質網站內容。計畫書內容應包括公益活動計畫、網際網路應用計畫和網站內容產製成果。
(1)網頁(站)內容製作費,包含網站所需之文字、圖片、聲音、影像蒐集等版權取得或設計、編輯、製作、內容上傳、更新…等費用。
(2)網頁設計及網路應用程式設計費用,包含資料庫程式設計、網站規劃建置、應用程式開發等費用。
(3)網站內容產製及加值費用,包括資料內容蒐集、調查、統計、應用、產生、製作整理及加值費用。
(4)人事行政費用:本會不補助任何人事行政費用。
(5)硬體及設備費:本案網際網路應用所需使用之商用軟體、硬體設備、頻寬流量及網路空間等資源,將由本會非營利組織共通作業網站統一提供使用,本計畫不另補助任何軟硬體設備費用。
(6)宣傳費用:由非營利組織共通作業網站共同經營、聯合行銷,本計畫不再補助任何宣傳費用。
(四)補助經費編列及核定
1.執行計畫所需經費由申請團體自行規劃,於申請計畫載明計畫總經費、申請本會補助金額以及自籌款項金額,各項費用應詳列用途、單價及數量。
2.通過審查者,本會依本計畫相關規定補助之。 |